|
首页
|
学报简介
|
编辑委员会
|
自然科学版
|
社会科学版
|
学报快讯
|
学报查询
|
投稿须知
|
我要投稿
|
录用名单公布
|
编辑委员会简介
→
编辑委员会职责
自然科学版编委会成员
社会科学版编委会成员
编辑委员会职责
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条例
一、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技术方针,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双百
方针,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确定《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各期的稿件录用。
二、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是校长领导下的、全校性的学术机构,行使在第一条职责范围内的职权。
三、学报编辑委员会委员由校长从各院、各处聘请学术造诣较深、知识渊博、作风正派、公正并熟悉学报编辑工作的教授、专
家、学者担任,每个学院1~2人,任期4年,可以续聘。
四、学报编辑委员会设主编一人,副主编2人。主编由主管校长兼任,主持学报编辑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副主编协助主编工
作,学报编辑部是学报编辑委员会的具体执行机构,行政上由科研处领导。
五、学报编辑委员会委员在学报编辑部专职编辑配合下,负责对本院或本学科稿件的审查工作。担任校内审稿人并有责任向编
辑推荐校外审稿人。学报稿件应根据学报编辑委员会讨论的决定由学报编辑部主任签署后方可定稿付印。
六、参加定稿的学报编辑委员会委员每期给予一定的工作报酬。
版权所有:内蒙古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处
自然科学版:xuebao@imut.edu.cn 社会科学版:gdxbsk@imut.edu.cn
联系人:孙梅立 韩 玲(自然科学版) 赵雅丹(社会科学版)
电 话:0471-6575729 国内统一刊号:ISSN1001-5167 CN15-1060/T